【法律分析】
农村不让盖房,应先问清不让盖房的原因。比如未批先建构成违建;在原宅基地上重建房屋造成超占;未按批准面积建房造成超占;宅基地空闲超过两年以上等等。可以建房,但要符合城乡规划,且要履行有关法定程序。
现在的农村相比以前来说,可谓是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仍然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的,比如部分农村地区仍然存在脏乱差的问题,所以不少农村地区建房都有一定的要求,对建房的审核会更加的严格。
当然,为了保障人们的生活,提高居住质量,在老宅的基础上翻新是可以实现的。只要是在自己的宅基地上,想改的话就翻新自己的老宅子。这样不仅解决了有些人想要坑国家补偿款的行为,也很好地满足了农民想要提高居住质量的要求。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