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去工地上班,工地买了保险,还能接着领失业保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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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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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之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是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失业人员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可以领。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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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终止
劳动关系后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要符合下列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登记为失业,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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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