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土地怎么申请宅基地

土地纠纷
2023-06-08 05:3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流程如下:进行申请以及进行土地现场的勘查,同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进行上报,从而办理宅基地土地的使用证件。法律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 农村盖房没有宅基地证,这种情况需要尽快到相关部门去办理:
    1.到县级国土分局办公室调阅宅基地副本(复印件);
    2.由户主申请补办宅基地,申请书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携带本户户口簿、身份证,到国土分局办理宅基地补证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法律依据:
  • 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申请宅基地:
    1、到村委会申请宅基地;
    2、村委会签署意见后上报至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3、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等申请材料;
    4、工作人员到场勘测;
    5、符合规定的,核发宅基地使用证。《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第四款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