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扣留车怎么办?能拿回来吗?

酒驾醉驾
2023-06-08 10:3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驾后,驾驶人若想拿回驾驶证,需要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签发地,参加为期一周的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在20日内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驾驶证,如果驾驶人出现考试不合格的行为,则应继续参加学习考试,直到合格为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因酒驾被扣驾驶证不能再驾车。因酒驾行为被扣留驾照,在扣留期间不可以开车,否则属于无证驾驶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酒驾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1、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处罚决定书;
    2、到车辆管理所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
    3、到违法处理大队窗口交费,发票保管好,到返还驾驶证时需要作为交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在无证驾驶的问题处理完毕之后,由车辆所有者携带被扣车辆的合格证、
    发票(无发票必须有相关证明或过户手续)、最近一次年检、保险单(最少要有当年交强险)、车籍、行车证;
    发票(无发票必须有相关证明或过户手续)、最近一次年检、保险单(最少要有当年交强险)、车籍、行车证;
    及车辆所有者的身份证明(车主个人身份证),到交警队办理手续。(好像除基本费用外,还有扣留期间的停车费。

    及车辆所有者的身份证明(车主个人身份证),到交警队办理手续。(好像除基本费用外,还有扣留期间的停车费。)
    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没收,违章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车辆就可以取回。
    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没收,违章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车辆就可以取回。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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