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的房子质量很差是顶楼,现在积水,该找谁?

业主维权
2023-06-08 11:1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房屋处在保修期内,房屋质量不好渗水在法律上应由开发商负责。开发商拒绝维修,买受人自行维修支出的维修费用和维修期间受到的损失,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楼房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到住建局投诉。
    建设单位(开发商)是房屋质量缺陷保修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好房屋质量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投诉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当先与物业管理单位联系,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质量问题的类别,按物业管理的规定进行维修。
    对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应当通过物业管理单位或直接与建设单位联系,协商进行保修处理。协商无果的,可以向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投诉(当地住建局的质检站)。
  • 法律分析:
    (一)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呈现结构性炸裂、倾斜、崩塌等;
    (二)严峻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隔音作用不合格等;
    (三)其他一般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上空鼓、墙皮掉落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