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还本人在外地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6-08 11: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被告,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债权人可以根据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欠钱不还违法,违反了民事相关法律。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采取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与对方协商解决,若是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欠钱人的外省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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