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楼上每天噪音好大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业主维权
2023-06-08 12:2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楼上的噪音,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如若协商不成,可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如还是不能解决,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其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在我们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类型的噪声扰民现象,遇到噪声扰民,可以参考如下方式处理:

    1、如果是工厂的噪声或者商业区的噪声干扰、建议拨打当地环保局电话,一般情况,环保局会督促工厂做整改措施;

    2、如果是邻居之间的噪声干扰,一般情况,可以先与邻居沟通,把噪声源的干扰尽量减小,如果沟通没有效果,可以选择报警;

    3、如果是小区的电梯噪声,或者小区生活水泵的噪声,这种类型噪声属于低频噪声,对夜间睡眠影响较大。这时应该去找物业,由物业去协调开发商解决。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由公安部门查处。如果协商无效,可以依相邻权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由处理。
  • 晚上房间里出现低频嗡嗡声,当事人可以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投诉。业主可以与噪声污染方进行沟通劝告,或者请求居委会和物业介入调解,沟通无果、调解无效的可以采取报警处理的方法,由公安机关对噪声污染方处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对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