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在前公司开具后,公司必须自己给予,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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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于原公司一直没有为你出具证明,那么你现在仍然可以要求出具。
离职时间应该是09年11月,出具证明时间是现在的出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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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向原单位人力资源部申请开具离职证明,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通常企业的离职手续中,都会有一个出具离职证明的程序。企业收取离职证明,可防范新录用员工与原单位仍然存在
劳动纠纷,并受到劳动纠纷的牵连。
所以,离职证明最重要的信息是告诉新雇主,本人已与原单位无
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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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