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电动车,在看守所几个月了,法院未判决,也给了受害人赔偿,看守所说什么推章,不懂啥意思,要让去法院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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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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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案件呢,具体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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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电动车的,依电动车的实际价值定罪处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追究刑事责任,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初次偷电动车,如果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的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盗窃罪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如果电动车价值不到一千元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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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