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物业保安在上夜班打壳睡被查到罚款两百合法不

行政处罚
2023-06-08 12: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安罚款不合理,且属于违法行为。因为保安没有罚款权,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是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至于具体的处罚机关,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要求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共同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细则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第十八条
    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 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当场作出治安处罚:行为人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该行为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被举报;违法行为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及拟作出的处罚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