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在停工留薪期间支付的工资是基本工资,不应该是几个月的平均工资吗?

讨薪
2023-06-08 12:4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是按照平时的正常工资进行计算的。即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不变,具体而言即岗位工资、岗位补贴、安全绩效奖金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内,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对于浮动性质的工资,单位可以参照职工正常劳动所得来支付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
    停工留薪是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因此不应该对工资进行克扣。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停工期工资计算分为以下两方面:
    1、因单位原因造成停工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月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职工因工受伤在停工期内的,按原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 由于公司原因导致停工停产的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来支付。第二个月开始可以支付生活费,标准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具体标准需要查实当地人力与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
    但是必须经过工会的协商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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