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实体店买东西没超过七天想退货但是没给发票

消费者维权
2023-06-08 12: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根据消费者与商场的约定来决定。无理由退货一般在商场是不可行的,但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 网购没有发票能退货。
    (1)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可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退货。这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8条的规定:“贪污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由于向产品的生产者退货,只需要凭产品证明是其生产的即可以,因此不需要发票等凭证。
    (2)有收据或者其他证据证明产品是由销售者售出的,可要求产品的销售者退货。
    (3)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自愿接受退货的。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 当事人若对于购买的商品进行7天无理由退货,一般是要承担运费的,在购买商品的同时购买的运费险的除外。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