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个癌症患者,我家有点地方可以办低保吗?

2023-06-08 12: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办理低保是有条件的,癌症病人可以申请办理低保,但不是所有的癌症病人都能享受低保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 这个要看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而定。
    低保是国家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的生活的一种措施,最早出现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低保的申请人群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是为了防止将群众胡乱申请的行为。
    什么人可以申请低保
    1.没有生活来源的家庭或个人。
    2.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或个人。
    4.家庭成员中有身患重大疾病没有钱就医的。
    5.属于严重精神病、智障、老年痴呆的家庭或个人。
    6.有严重的身体残疾并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家庭或个人。
    7.没有加入五保的老人。
    总之,就是生活能力不能自理的人群。在申请低保时,需要当事人户主以户的名义向村委会申请,然后村委会可以派人来进行核实。
    法律依据:《城市低保条例》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如今不管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其实只要满足了当地的低保条件,那么就是可以提出申请的。
    之后经过了审查之后,满足条件,自然也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低保待遇。另外,还有一点是需要注意的,就是在不同的地区,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就会导致对申请低保需要满足的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一样。
  • 恶性肿瘤办低保需要的资料有以下:
    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
    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
    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4、残疾人提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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