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是20号,公司突然发通知说从本月开始考核,没有通过就扣除了绩效工资。但当时签订合同时并未说明考核标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8 13:0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关于绩效工资的考核问题,这是单位工资发放的一种方式和制度,只要该制度在主体上、内容上和程序上合法,单位可以以该制度奖罚职工。关于经两次以上考核不合格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要视具体情况定,如果是符合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绩效考核合法不合法,首要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绩效工资。如果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具体的绩效工资标准,那么公司通过绩效考核来扣除绩效工资是合理合法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怎么扣都是违法的。
    公司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绩效工资,那么我们需要审视工资中抛开绩效工资的部分,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明显是不合理的,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局进行申诉,无论如何最低工资标准必须是最低的底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法律分析:绩效考核工资不可以被全部扣除,职员就职之后单位一般会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以此来决定每个自愿每个月可以获得的薪资,若是有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形出现,此时无疑是会被扣除工资的,但是根据规定,即使职员表现得再差,也不得扣除全部的绩效考核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