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离婚前有一小孩,小孩跟女方;现再婚女方有一孩,小孩跟女方,请问我和现任老婆可以再生一个吗?

离婚
2019-05-24 09:09: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离婚,孩子判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会参照一下几种情况综合判断。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 住房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所有。如果房产是婚前男方买下,登记人是男方一人,那么住房属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房产登记在她人名下,就是他人合法的财产,小夫妻离婚时,也无权分割该住房产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