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了,娘家不给户口本,孩子上不了户口怎么办,也协商不了

2023-06-08 13: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对方不给户口本孩子户口的处理办法:通常由父母双方协商解决,一般跟随直接抚养方。如果户口不在直接抚养方的,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按照公安部门户籍管理规定。小孩上户口必须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小孩出生证明。如果没有小孩出生证明的只能到司法部门指定的医院做亲子鉴定,凭亲子鉴定证明代替小孩出生证入户,并向派出所说明没有出生证明的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建议您可以选择去派出所户籍科反应情况,寻求帮助。必要时候可以要求户籍科给出一份单独的户口本。或者您选择申请将孩子的户口迁出。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需要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迁户口是需要户主同意的。如果户主反对,不提供户口簿,一般是没办法办理迁出手续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户口迁移的问题,一般需要夫妻间协商解决,法院是不受理离婚时户口迁移问题的。也就是说,如果以一方以另一方不迁出户口为由起诉,要求其将户口迁出,是会被法院驳回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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