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早上六点到七点半之间在外面施工算扰民吗?

业主维权
2023-06-08 13: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早上7点施工不算扰民。根据法律规定,禁止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是夜间是指晚上二十二点至次日早上六点,早上七点不在此范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早上8点噪音超过70分贝就算扰民。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单位在早上六点到晚上10点之间施工噪音不能超过70分贝,晚上10点到早上6点不能超过55分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 工地噪音扰民时间规定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在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是不能进行施工的。如果是因抢修、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在上述时间进行作业的,必须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允许下才能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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