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申请劳动仲裁,裁决结果是拒绝加班费。事实上,单位只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没有周六周日和延迟的加班费。已支付的加班费只根据岗位工资计算,不按应支付的工资计算。在这种情况下,仲裁院仍然没有支付裁决加班费,并且有相关证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6-08 14: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仲裁加班费需由劳动者对被安排加班的事实举证,由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已领取加班费的情况进行举证,或者就延期支付加班费的原因进行举证,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或已经实际领取的加班费的除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仲裁,不给加班费是对劳动合同的违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用人单位会依据当事人的实际加班时间来给加班费。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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