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领导!你好,医疗事故档案存放多久?

2023-06-08 14: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院病人档案保存期限是:
    1、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
    2、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 医院有档案室,在地下专门留裆,可以说永久,但只有警务能调查。
    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医疗机构变更后的病历保管要求:
    1、医疗机构变更名称时,所保管的病历应当由变更后医疗机构继续保管。
    2、医疗机构撤销后,所保管的病历可以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或者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按照规定妥善保管。

  • 法律分析:医院病人档案,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 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医疗机构申请封存病历时,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共同实施病历封存;但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拒绝或者放弃实施病历封存的,医疗机构可以在公证机构公证的情况下,对病历进行确认,由公证机构签封病历复制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