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在2020年7.20日因缺钱,找我借了3000元,并且写了借条,签字按手印,前段时间告知对方我急用钱,希望能还,还有回复,这两天就人间蒸发了,想问怎么追回来,并且能否补偿利息

债务追讨
2023-06-08 14: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过了借条的还款期,对方没还钱的,出借人可以催告对方及时还款;如果对方拒绝还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并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个人欠下暂时无法偿还的债务,可以先与债权人协商进行延期还贷或者分期还贷,并且可以检查债务所约定的借款利息最高是否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如果超过的部分属于无效的违法利息,可以不用偿还。不能采取以贷养贷的方式偿还债务,可以先向亲戚朋友求助,同时努力工作开源节流拒绝冲动消费进行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 收回借款归还借据后再主张利息一般不能支持。归还借款并收回借条应认定为债权债务两清,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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