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辆电瓶车在路上行驶。后面的那一辆电瓶车准备超前面的电瓶车,但是前面的电瓶车没有打转向灯,而后面的电瓶到了前面的电瓶车的旁边,前面的电瓶车就转向,前面的电瓶车就刚好撞到了后面的电瓶车,这个算是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8 15: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瓶车和行人交通事故双方可能都有责任。但具体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2个电瓶车相撞责任划分标准如下: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几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8、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0、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1、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2、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法律依据:
  • 前面的车倒车撞到我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应当分别承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