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小孩5岁,分居三年,在婚需要到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吗

同居
2023-06-08 15: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同居关系不一定需到法院办理。对于单纯的同居关系的解除,双方自行协商即可,不用去法院办理;如果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双方不能够就这些问题项协商一致的,则需要让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解除,男女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即可。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满足下列要求的,法院一般会受理解除同居纠纷的案件:
    (一)当事人均无配偶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对于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
    (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三)双方均有配偶者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并请求分割财产,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