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拖欠工资,并且现在联系不到负责人怎么办?

讨薪
2023-06-08 16: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遭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维权方式如下:
    1. 与用人单位就工资支付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进行协商。
    2. 协商不能解决的话,可以通过工会进行调解。
    3.
    都无法解决的话,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
    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费用大约200-300元,如果劳动者胜诉,全部由公司负担。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5. 向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个人被拖欠工资不给的,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与单位协商;找调解组织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被其他个人拖欠的,则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去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工资被拖欠解决方法如下:
    1、协商
    被拖欠工资时,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和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2、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
    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3、仲裁
    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4、法院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对仲裁结果服从的,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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