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什么情况下,业主可以不支付或少支付物业费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6-08 16:5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1、下列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
    (2)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
    (5)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2、法律依据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物业费不住可以不交吗
    物业费不住不可以不交。物业费的缴纳时间是有规定的,从业主接房交接钥匙之后开始计算,如果购买房屋后一直没有入住,根据法律规定,还是要缴纳物业费的。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
  • 业主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没有尽维修义务;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物业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等情形。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以下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1、开发商尚未交房的;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标准的;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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