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员困在电梯内长达近两小吋,急救玲不好使,报物业公司保安无人管,后报电梯维修人员,将人救出,导致人被惊吓到了,小便失禁,这种情况谁来负责?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8 18:0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梯困人不超过30分钟的,如果没有人员和财产损失,那么不需要进行赔偿。但是如果电梯制造单位有法定过错情形之一导致电梯困人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造成500人以上1万人以下转移的;
    (三)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的。

    第八十一条
    电梯制造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一)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
    (二)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 电梯困人超过30分钟赔偿依据是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电梯由专业电梯维修公司进行维修。电梯损坏时,物业有义务通知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如果物业长期不能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给业主带来不便,业主可以找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向技术监督局特种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