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积金法院能否扣划,公积金法院会扣除什么

社会保险
2023-06-08 18:03: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法院扣划公积金条件
    1、只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符合《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就可以对住房公积金采取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此时的执行不会影响保证住房公积金这项政策专项资金的稳定和规模立法目的,不会影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正常运转。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 法院扣划公积金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的房屋;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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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法院可以对个人的公积金执行强制扣划,因为公积金同样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