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借钱妻子要还吗

婚姻债务
2023-06-08 18: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丈夫向妻子借钱需要偿还,但是如果借款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不需要偿还,因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用于其个人消费,则属于个人债务,应当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丈夫借钱,如果是用于夫共同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妻子也要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个人债务,妻子不用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丈夫欠钱妻子是否要还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其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妻子对其债务也是具有偿还义务的,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如果其不能属于共同债务,而是个人债务的,依法由丈夫偿还,妻子无需对此还钱。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