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退休人员生病住院,有病假工资吗?

讨薪
2023-06-08 20:5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生病住院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为了治疗工伤而住院,另一种情况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而住院治疗。以上两种情形下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同。职工治疗工伤住院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件,根据伤害部位不同而享受的月数不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标准为:
    (一)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病假工资;
    (二)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发给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上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六条
    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的临时工、季节工及试用人员,其劳动保险待遇暂定为下列各项:
    一、 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待遇与一般工人职员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确定为残废后完全丧失劳动力而退职者,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十二个月;部分丧失劳动力尚能工作者,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分配适当工作。
    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间以三个月为限,其医疗待遇与一般工人职员同。停工医疗期间,在三个月以内者,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月发给病伤假期工资,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五十;满三个月尚未痊愈者,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本人工资三个月的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三、 因工死亡时,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三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发给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发给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发给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四、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本人工资三个月。
    五、 怀孕及生育的女工人女职员,其怀孕检查费、接生费、生育补助费及生育假期与一般女工人女职员同;产假期间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产假工资,其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
  • 病假是有工资的,在员工请病假的期间,用人单位要在其医疗期间支付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等,其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员工病假工资的计算是: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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