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程度达到残疾四级及以上的,就能办残疾证。残疾四级为轻度伤残,而残疾一级为极重度伤残。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其残疾类别、残疾等级的合法凭证,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残疾评定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GB/T26341-2010)(以下简称残疾标准)。
第三条
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
5.1
各类残疾按残疾程度分为四级,残疾一级、残疾二级、残疾三级和残疾四级。残疾一级为极重度,残疾二级为重度,残疾三级为中度,残疾四级为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