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怎么办理房产证

房屋产权
2023-06-08 21: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了,房产证的办理手续如下:
    1、向房产部门申请过户;
    2、提交相关资料;
    3、房产部门审核资料;
    4、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
    5、发放产权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离婚后房产证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离婚的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的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离婚后如何办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
    1、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提交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2、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生效的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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