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需要正当理由给孩子改名吗?

2023-06-08 21: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小孩改名字有以下几种理由:
    1.申请人的姓名有谐音,读起来有歧义;
    2.姓名中带有生僻词,电脑打不出来;
    3.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4.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
    5.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等等。
  • 法律规定,孩子名字的更改一般是由孩子本人与父母的意愿来决定的,法院一般不会对孩子改名字的行为作出判决,孩子改名依法需要具有父母双方同意以及孩子本人同意,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离婚后小孩改名如果是已满十八周岁不需要对方同意,未满十八周岁需要对方同意,由双方签订协议书,然后携带户口本、协议书、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