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绿化改为公司,车位能不能变?

业主维权
2023-06-08 21: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绿化改为小区车位的行为犯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小区绿化用地作车位的,应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小区绿化不能改车位。社区绿化带属于城市绿化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将其改为车位,依法会受到绿化行政处罚。如确有需要,必须先取得规划部门的批准,再经业主大会表决后方可改为车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 小区绿化改车位是犯法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小区绿化用地作车位的,应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