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也就是说,我的户口迁出后,我应该得到的土地不见了吗?

土地纠纷
2023-06-08 23: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请问土地部门确定了
  • 法律分析:对于原户籍所在地农村土地确权,而公民户口已迁出是无法享受确权。
    户籍改革以后,明确对于原属于当地的户籍公民是可以合法享受当地的土地确权,而对于户口在户籍改革之前已经办理了迁出的公民,视为放弃公民在当地相关的政策是不能享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农村搬迁后土地处理,具体如下:
    (1)如果在承包期内户口迁入城区或小城镇落户的且转为非农户口,土地应交给发包方,也就是农村的村委会;
    (2)如果户口迁出后仍然是农村户口,则土地应受到法律保护扔归自己所有。
    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原住民有使用权。
    移民搬迁之后,获得补偿,使用权收回,所以搬迁之后,土地也不归移民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拆迁条例》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
    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