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是否一定要迁户口

2023-06-09 00: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结婚的一并不需要迁户口,迁户口应当是当事人自愿,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结婚不需要迁户口,迁户口是双方自愿的。只要符合结婚条件并办理了结婚登记,也拿到发给结婚证的,就已经成立了夫妻关系,户口可以保留在原来的地方。迁户口不是结婚必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结婚可以迁户口也可以不迁户口。男女自愿缔结婚姻关系的,除了部分地区限制户口的迁入,一方可以选择迁移户口到对方户口地,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也可以选择保留自己原来的户口,凭夫妻双方自愿,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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