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离婚协议上写的女方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但女方怀孕五个月引产的费用由女方承担,之后要是男方又要求女方给抚养费,那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引产的费用及调理费,护理费,误工费吗

离婚
2019-05-24 10:17: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子女的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吗?   
    (一)子女的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二)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给付方法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确定由谁来抚养子女。确定后,通常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离婚抚养费。如果双方对于抚养子女的抚养费用问题存在异议的可以依法请求法院对该项费用作出判决,然后夫妻双方依照判决进行履行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