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嫁女儿是否有权继承父母的土地和宅基地

遗产继承
2023-06-09 07:5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嫁的女儿不可以继承土地和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为土地和宅基地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过在继承死者的遗产上面,女儿和儿子的地位是平等的,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嫁出去的女儿且户口已迁出,其依法不享有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财产,对于宅基地,被继承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被继承人不能把不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作为遗产由出嫁的女儿进行继承,女儿能继承的只有宅基地上的属于父母的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如果出嫁女的户口还留在娘家,那么就和其他兄弟姐妹一样可以享受同等继承权,宅基地虽然不可以继承,但是可以通过分户来获得。但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不能对房屋进行新建,直到房屋倒塌之后由娘家村集体收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
    不管采取什么办法,都要确保农村出嫁妇女有一份承包土地。有女无儿、儿子没有赡养能力或女儿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家庭,男到女家生产和生活的,应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