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冒名登记结婚离婚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
2023-06-09 07: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冒名办理离婚手续后,向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申请撤销登记的,要准备好证明自己是被冒名办理的相关证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冒名顶替取得的离婚证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关于离婚登记的规定,离婚证应在离婚冷静期之后,双方本人亲自到场领取。冒名顶替不符合法律关于领取离婚证的要求,因此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民政局婚姻登记会刷当事人身份证的,因为登记离婚需要确定身份证是否为办理结婚的当事人本人,也就需要确定其真伪,其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工作人员会核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与民政局系统资料是否一致。法律依据:民政局婚姻登记会刷当事人身份证的,因为登记离婚需要确定身份证是否为办理结婚的当事人本人,也就需要确定其真伪,其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工作人员会核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与民政局系统资料是否一致。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