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
2023-06-09 08:1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有以下规定:
    1、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故意销售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2、在食品销售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使用该原料加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3、在食用农产品销售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涉嫌贩卖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能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因为贩卖毒品罪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与强奸罪抢劫罪等严重犯罪都属于一般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罪名。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销售有毒食品罪的立案标准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的补充规定》第四条确定:销售有毒食品罪的立案标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存储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的补充规定》第四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应予立案追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