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有一条就是工作未满三个月自愿放弃工资,这条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9 08: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放弃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六款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果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的,则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的法律后果:如果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超过一年未订立的,则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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