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里人上个礼拜骑电动车,转弯后被一辆无牌电动四轮从后面撞到,交警认定我这边是主要责任。我想问的是电动四轮上路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发问什么不能上牌,不合法的话是不是属于违规上路,是不是出了事故要占主责。谢谢期待你的回复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9 08:5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为人若是没有违章、超速等行为的,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被撞的,电动车有责任,且承担主要责任,司机无过错承担负次要责任。如果司机存在超速等行为,司机承担主要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行为人骑电动自行车载人被撞的,可能承担主要责任,也可能承担同等责任,也有可能承担次要责任。具体的责任应当由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划分,并不是载人就全责。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机动车右转与直行电动车相撞,如果是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全责,电动车不需要赔偿。如果是电动摩托车,摩托车全责。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判断,以时速20公里、50公里为界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

    第三十八条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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