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我钱很久了,正常2019年12月就应该还的,但是他一直不还。有借条,但是借条上没写利息,我可以向他要利息吗?

债务追讨
2023-06-09 09:04: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欠款不还利息:如果双方在借款时约定了利息的,按照约定的计算利息,逾期不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利息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的
    15.4%。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当事人欠下赌债没有欠条的,可以不还。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法律不予保护。并且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 欠下赌债,没有欠条,可以不还。赌债属于非法债务,法律不予保护。并且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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