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姐姐在市内买了房,妹妹户口可以迁入吗?

2023-06-09 09:32: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购房入户的方式迁入,包含子女等直属亲戚是可以随迁的。
    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2)申请人的房产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书;
    (3)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国土部门有关证明、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原房主未迁出户口的新房主可先办理过户。对原住户居民搬走但户口仍未迁出的,可先为新搬入的现住居民办理落户手续,再采取措施动员原房主尽快办理迁出手续。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原房主应当将户口迁入其具备落户条件的地方,以便新房主迁移户口。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卖房子户口不一定必须迁移。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原则上你作为出售方有义务迁出户口,迁出后你可以找亲友挂靠或加入单位集体户口皆可。但规定并非法律,无法强制出售方迁出,还是要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协商获得公识,并在合同条款里加以注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