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领过结婚证,但这些户口在男方家,还有小孩,可以跟另外一个领结婚证吗?

2023-06-09 09:5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家可以领结婚证。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会发放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不领结婚证一般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即。财产分割上不能得到照顾。夫妻之间也有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取得了结婚证,在法律上才是正式确立了夫妻关系。只办了婚礼没有办结婚证的也要去补办结婚证才可以确认是夫妻关系。
    但如果双方依法构成事实婚姻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不领结婚证的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属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关系受法律保护;如属于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证的,则婚姻关系尚未形成,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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