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睢宁的医疗事故鉴定去哪里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6-09 09:5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事故发生地点确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 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方式有:
    1、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可以共同委托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组织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可以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发生的医疗纠纷的地点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就应当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
    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按照鉴定文书最后一页的要求,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
    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是由中华医学会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依据尊重当事人选择和人民法院指定相结合的原则,组织诉讼双方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的对外委托,诉讼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