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企业强制员工休事假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9 11: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制员工休年假不合法。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员工本人同意。
    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强制员工休年假不合法,因为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休年假的时间应当是由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并且要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如果员工本人不愿意休的,不可以强制休。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 关于事假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应当规定事假,并且对于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要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合同中也应当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