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问题由律师365特邀嘉宾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杨玲律师为您解答。对于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出轨的相关证据,只要是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情况下,所搜集的证据都是可以向法庭提交的,比如录音录像资料、短信聊天记录,qq、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手机保存的、或者在营业厅查询到的手机通话记录、证人证言,但证人最好是不要与双方有利害关系.出轨一方主动承认自己有外遇的书面陈述,出轨方与第三者比较亲密的照片影像资料,以及其他的通过合法途径收集的证据都是可以提交的。在证据提交方面,建议当事人详细咨询律师,以免提交的证据涉及侵权,即便提交也会被排除适用。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
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
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