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三轮摩托车被交警扣下,不去处理,可以吗

行政处罚
2023-06-09 11: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警可以依法采取下列强制措施:
    1、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
    3、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4、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予以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方负全责却不来处理的,不能扣车,只有交警有扣车的权利。但如果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来处理的,可拿着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和所有损失的单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来处理不能扣车,只有交警有扣车的权利。但如果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来处理的,可拿着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和所有损失的单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