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上班的时候发生意外轻微脑出血住五天出院医生开十五天病假条在家先修养公司只答应给我几百元钱了事你说我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6-09 13: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开病假条,在医生开具诊断证明书后,到门诊专用窗口出示当日看病的病历,工作人员在诊断证明书上加盖医疗专用章,方为合格有效。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劳动法病假待遇: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职工的病假待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和相应的病假。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