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犯罪者的特征是什么,有什么特点

刑事辩护
2023-06-09 14:0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犯罪构成的特征有如下内容:
    1、犯罪客观方面,即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结果。
    2、犯罪主观方面,即犯罪主体对自己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3、犯罪主体,即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单位。
    4、犯罪客体,即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犯罪特征和犯罪构成的关系如下:
    1、二者相互联系又有区别;
    2、犯罪概念揭示犯罪本质特征,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具体标准;
    3、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
    犯罪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犯罪具有的基本特征如下: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3、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犯罪最基本的特征是: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与应受刑罚惩罚性。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