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妇一方有债务一方不知情怎么办?

婚姻债务
2023-06-09 14: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处理有两种情形:
    1、如果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活的,则属于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2、如果该债务属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自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不知情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
    2、但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方法如下: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借款,不管该借款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借款,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只要对方承认或债权人能够证明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3、夫妻关系恶化虽然分居,但一方确因履行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义务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4、因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负债务,不管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该债务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中,属于其个人债务。
    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但用于一方个人使用,属于共同债务。
    2、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是为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的,属于共同债务等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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